问题 | 离婚分居证明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务中,涉及到的分居证明主要包括下列几类:
首先,由双方签署的关于分居事宜的书面协议,明确表述分居行为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其他相关细节问题; 其次,提供对方在异地居住的租赁合同作为证据,以证明当事人确实存在分居状态; 再者,可请求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材料,以此来确认其中一方的实际居住状况; 最后,可以寻求证人证言的支持,例如来自邻居、朋友等人的陈述,以证明夫妻之间确已处于分居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