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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对离婚持反对态度,相对于此,另一方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在这过程中,院方会首先尝试开展调解工作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然而,若调解无果,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会做出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例如,当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或者因为感情问题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情况时,均可视为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但是,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则可能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在此情势之下,倘若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出离婚请求,且没有新的事实依据及合理理由作为支撑的话,那么法院将不会接受该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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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9: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