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女方坚决拒绝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男方有权利选择向司法机构提起离婚之诉。
法院将会根据夫妻之间情感纽带是否已经完全破裂进行裁定和判决。 男方需要准备充分有力的证据以证明其感情状况的确严重受损,例如家庭暴力、长期两地分居等事件的发生。 在整个诉讼过程之中,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来尝试化解矛盾、达成共识。 如若调解失败,则由法庭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对于首次诉讼未能成功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男方有权在判决生效之后的特定期限内再次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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