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一方不同意分居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现行法律层面来看,分居并非一定要以双方达成共识为前提条件。
若有一方欲提出分居之请求,然而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那么希望分居的一方可径直离开共同居住的住所,从而达到实际意义上的分居状态。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分居往往会被视为衡量夫妻情感是否已经破裂的一项关键性指标。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仅仅依靠分居这一单一行为并不能自动引发离婚程序,还需结合其他相关事实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