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两人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中某位成员欲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另一位对此反对,那么前者有权向司法部门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先行尝试调解解决争议,如若调解失败,兹有以下五种情况下,应予以批准离婚: 1.存在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行为;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3.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者; 4.因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者; 5.其他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倘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则可据此提起离婚诉讼,此时也应予以批准离婚。 经过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离婚之后,若双方再度分居满一年,任何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均应得到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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