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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多久才能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任何一方婚姻伴侣对此提出异议的离婚诉求,则另一方有权依法通过向管辖法院提交离婚申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而言,司法机构受理此类离婚纠纷时,若未出现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例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
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等行为;
存在长期且严重的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达两年以上等等),那么初次提交离婚申诉请求时,司法机构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拒绝判令离婚。
除非在此期间内出现了新的情况或事实,否则,首次提出离婚申诉的申请人必须等待六个月以后才能再度提出离婚申诉。
然而,若第二次提出离婚申诉,经过司法机构严格审查和判断,确认夫妻关系确实已经彻底破裂,调解无效的话,应依法允许离婚申请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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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