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3个月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仅仅分居三个月通常并不足以满足我国法律关于诉请离婚所设置的法定条件。
所谓离婚关系的核心焦点在于婚姻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无修复可能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是因为夫妇间情感关系出现矛盾而导致的长期分居事实已经达到两年,并且在经过相应的调解环节后依旧无法调和,那么法院就应该依照审判权限批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然而在此过程中,分居的理由必须是基于夫妻情感不和这个大前提,并且实际分居时长也要达到两年之久。 正因如此,仅仅因为短暂的分居现象(例如仅有三个月)并不能成为求得离婚的充分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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