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离婚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在离婚事务上的裁定及处理方式,其涉及因素颇丰且繁琐。
首当其冲的是,假如被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则应在其精神状态稳定之时,允许他们与配偶协商并达成离婚共识,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实现离婚目的。 然而,若被确诊为无法完全辨识自身行为的重度精神病患者,那么他们的离婚事宜便只能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了。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重点审视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同时也要确保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至于财产分配问题,法院将会依据照顾无过失方、关爱未成年子女以及维护女性权益等基本原则进行妥善处置。 此外,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生活保障问题,法院亦会给予高度重视并作出相应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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