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原告判撤诉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原告在离婚纠纷诉讼中获准撤诉,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原告享有法定权利选择是否撤回起诉。
一经法院批准撤诉,原告的诉讼程序将全面终止。 然而,如原告于裁决生效之后改变初衷并期望持续诉讼,则有必要重新提起诉讼或者利用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争端。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形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对诉讼中止的规定并不适用,因为该条款主要针对诉讼过程中的临时性停滞情况。 若原告撤诉出于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其撤诉申请将得到法院的认可,从而使诉讼程序正式终结。 倘若原告对撤诉决定持有异议,可在特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此乃另一法律程序,不属于前述法条所规范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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