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若当事人中有任何一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对于另一半实施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性质的不当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法律所明文规定的过错行为。
在离婚诉讼期中,被伤害者作为毫无过失责任的一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法庭提出要求赔偿损失的申请。 在裁决结果上,司法机构将会全面评估相关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这些事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遗弃行为的严重性、持续时间的长短及对家庭日常生活带来的干扰等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而确定是否采纳惩罚性赔偿的诉请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 若是案情清楚且证据充足,司法机构甚至有可能会判处过错方需要向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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