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有案底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中的某一方曾触犯法纪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而现在正因此面临婚姻破裂的困境,那么,在这一关键时刻,法庭在做出裁决时将会全方位综合各种相关因素进行评估判断。
首要的是,庭审法官会仔细审查该案底的性质、恶劣程度及其与二人婚姻关系之间是否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接着,他们会深入研究分析包括二者之婚姻生活情况、孩子的抚育问题以及财产分配等一系列涉及到整体事件的诸多方面。 在此过程中,尽管案底所引发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此类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作用,然而,其并非起到决定性意义。 最后,法庭将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按照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做出不带任何偏见的裁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最终裁决将会彰显出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坚定维护以及对双方合理诉求的积极回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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