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的完整办理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遵循协议离婚的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必须完成离婚协议的准备工作。 在这个环节中,男女双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签署一份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内容覆盖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达成共识的相关事项。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交特定的资料以启动离婚申请程序。 具体而言,这类资料应包括本人的正式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结婚证书以及关键的书面离婚协议等文件。 相关申请文件需要由申请人亲自递交至当地的民政部门,以便尽快开展下一步的操作。 第三,根据法律要求,发起离婚申请后的30天期间被称之为"冷静期"。 若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表示反对离婚,他们有权选择前往民政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经过30天冷静期后,并从第31日至第60日间,男女双方需再次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而关于诉讼离婚,其基本过程为: 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其次,法院将确认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确保立案并予以受理; 随后送达诉讼文书予被告人(被告)审阅; 接下来,被告如期进行答辩; 然后进入正式的庭审阶段; 最后由法院作出最终的裁决或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