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以及此类证件的复印件。 如果您是公司的代表,还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商业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其次,打官司需要证明自己的诉求,相关证据可包括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条、欠条等)以及收发货凭证等; 最后,准备好详细清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书。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方面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指出,起诉时应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并尽量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若确实不便书写,也可以口头形式起诉,由法院记录在案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则明确了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包括原告基本信息、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要求和事实依据以及证据信息和证明来源,还有证人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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