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个一方当事人消失或者失踪的情况下,若要办理离婚手续,必须采取诉讼的方式,由该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并将案件提交至当地法院裁决。
随后,法院将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消失或失踪一方发送起诉状,公告期满便可以视作送达成功。 之后,法院将启动庭审程序进行审理。 若是失踪一方已被法院判定为失踪人,那么针对此种情况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通常都会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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