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哪些步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在人民法院诉讼申请通过后,即可获得立案庭的立案通知书。
因立案需缴纳诉讼费,请您收到通知书后尽快完成缴费流程。 此后,案件将转至民事庭进行审理。 关于离婚诉讼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请遵守以下规则: 一旦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可选择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上诉。 人民法院须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果,则应准予离婚。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沉溺于赌博、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及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结果应予以批准。 若法院首次判否离婚,后期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时,再经历仲裁程序,以进一步加强对正式离婚的批准力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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