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离婚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异地离婚案件必须经由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所需程序如下:
首先,提出离婚诉求方需撰写完备的诉讼文书,并向被告常居所在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如若被告无固定住所,则可委托原告在其诉讼时居住法院享有管辖权。 其次,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开展初步审议工作,于七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立案的决定。 如满足立案标准,则将予以正式立案,并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随后,被告有权作出答辩。 第三,原告接到法院立案通知书后,应当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后,法院将会根据程序安排审判期以及庭审时刻。 最后,根据审理结果,如判定夫妻关系已破裂,法院将准许离婚; 反之,则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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