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有什么解决办法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其中一位伴侣坚持离婚而另一半持反对意见时,其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情况下,申请离婚的一方有权携带其结婚证书、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提起离婚诉讼所需的所有提交文件至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相关诉讼。 若被告在原告所在地区与常住区域并不相同,需将案件移送至常住区域所属的相应法院。 法院接到案件并立案之后,若通过审慎处理协商无法解决问题且确定两位当事人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则可以据此作出离婚判决。 在司法程序中,法院通常会以当事人婚姻关系是否破裂为判断依据来做出最终判决。 若出现以下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项,即使经过法院多轮调解仍无果,也将会判定两人正式离婚,这五种情形包括: (1)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2)实施了家庭暴力或存在虐待、抛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具有严重的不良嗜好如赌博、吸食毒品等且多次教育仍未改正; (4)双方因情感摩擦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5)其他能够明确证实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情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