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必要的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诉讼离婚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
若您选择进入诉讼途径以寻求结束纷争的婚姻生活,以下为您罗列了必要的申请步骤以及所需准备的相关文件资料: 1.首先需要庄重地向法院提交两份离婚起诉状; 2.明确婚姻关系的重要依据——即曾经颁发给您和您配偶的结婚证书原件; 若此原件不幸遗失,请您焦急地前往当地婚姻登记主管部门,以便领取一份关联关系证明作为替代品。 3.为确保合法权益的延续性与安全性,原告需在申请中附上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户口簿完整版件)与复印件; 4.同样重要的是,孩子的诞生证明和户口簿也是法庭可能会要求您出示的辅助证据;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异议,那么,请务必提供一份详尽的共同财产列表,以便法官公正裁定。 二、关于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离婚问题的具体程序解析 当您正式决定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以下便是关于诉讼离婚的基本申请流程: 1.首先,您需要将清晰的离婚诉求呈交给当地的人民法院并随附相关的证据证明文件; 2.人民法院会接纳您所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并经过精心审查。 如符合法定标准,法院将予以立案处理。 3.随后,法院将向被告发送一份您的起诉书副本; 4.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陈述; 5.紧接着,便会开始进行开庭审理阶段,以调查取证、盘查事实为中心展开讨论; 6.最终,法院将依法依规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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