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破裂,是否应该选择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应当明确指出,尽管在我国,夫妻感情破裂无疑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但却并不存在国家强制要求离婚的规定。
因此,是否选择离婚,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他们有权利做出自己的决定。 通常来说,离婚可以采取两种途径: 第一种为协议离婚,第二种则是诉讼离婚。 当男女双方均希望结束婚姻关系时,只要达成一致,便允许离婚。 此时,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若男女其中一方希望离婚,有关部门则会对事件展开调节或者由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至于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六个阶段: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步审核; 3、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在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满后,提出申请颁发离婚证; 5、然后等待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6、最终,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且颁发离婚证书。 对于诉讼离婚来说,其程序更为繁琐,这里仅列举主要环节: 1、首先前往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 2、经过法院立案大厅审查确认符合立案条件之后,给予立案,然后由立案庭签发立案通知,当事人按照立案通知上的金额缴纳诉讼费用即可正式进入审判程序; 3、法院接到立案申请后,在立案庭进入审判流程; 4、接下来,民事庭将会对该案进行审理; 5、待接到另一方传唤后,法院会安排相关人员出庭应诉; 6、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调解; 7、最后,法院会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准许离婚或者不准许离婚的裁决。 离婚可能产生以下几个潜在的法律后果: 第一,原先的夫妻关系将被解除; 第二,如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子女抚养权将归属于某一方; 第三,关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与债务,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与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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