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导致的离婚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至婚外情的离婚诉讼,倘若呈现出严重的重婚情况,那么作为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是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离婚的。
重婚行为正是民事诉讼中原告申请离婚的法定依据之一。 在此基础上,涉案的另一方当事人甚至可启动审判程序,通过法院的审理证据确认重婚者的重婚罪行成立后,将依法对其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在离婚过程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对于财产分配要倾向于无过失一方。 婚外情往往因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因此法院在具体裁决时,必然会充分尊重与保护无过失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积极维护受害一方的利益,适当为他们增加财富份额。 至于过错方,根据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可以适度减少其应享有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