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被告人和原告都持有合法的婚姻证明文件。
二、对于离婚诉讼的申请,只允许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作为诉讼发起者,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以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起案件。 被告方与原告方之间的子女或是其间的亲属,均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原被告夫妇提起任何形式的离婚诉讼。 三、然而,在诉讼过程中提起相关离婚请求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即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无法予以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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