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多长时间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否涵盖离婚行为本身这一问题,其主要取决于该协议是否已进行正式登记备案。
首先值得强调的是,只要夫妻双方所表达的意愿真实且合法、《离婚协议》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也没有损害公众利益、遵循了社会公德伦理规范,那么当两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下各自的名字之后,这项协议便正式成立。 然而,协议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协议的有效施行。 这就涉及到了婚姻登记机构的审核过程。 其次,对于已成立的《离婚协议》是否具备有效性,仍然需要经过婚姻登记机构的详细审查和确认。 因此,《离婚协议》只有在婚姻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并颁发《离婚证明书》之后,才能够真正影响到离异夫妇两人在现实中的权益和责任。 再者,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任何一方当事人若是不愿离婚,均可向该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延期届满后第三十个自然日,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如在此期间内未有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则默认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在我们国家关于离婚生效要件的认定上,采用的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模式——即当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详尽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在接下来的三十天之内若无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况出现,那么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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