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今,当夫妻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在协议离婚中,需遵循如下程序: 首先,申请程序: 无论是哪一方,都需要亲自前往其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期间不得托付他人代理此项事宜。 其次,审查程序: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专业人士将对申请人的个人真实信息及其提供的相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核。 第三,登记程序: 当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规定且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正式登记。 最后,完成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需再次亲自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凭相关证明文件领取离婚证书,同时注销原有的结婚证书。 而对于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起草起法律诉状; 接着,准备好诉讼所需的相关证据; 然后,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完备的起诉状及其支持的证据; 紧接着,由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这起诉讼事件; 再者,待法院决定立案后,会在法定的期限内通过邮件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的副本; 此后,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并分别向双方下发传票; 最后,进入开庭环节。 在此过程中,双方皆有权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士作为代理人参与到整个诉讼过程中来。 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最好能够亲自出庭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如遇确实无法出席的特殊状况,则必须向法院出具关于自身决定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书。 最后,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法院将对是否准许离婚以及相关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权等事项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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