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手续能否在外省进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选择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正式离婚,依照法律规定,该程序必须以任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事务机关为准进行办理; 其次,要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寻求离婚解决方案,离婚当事人可在被告居住满一整年且尚未迁居的非原籍区域内的法务裁判机构进行诉讼申请; 最后,若双方合意达成离婚共识并签订书面协定,各地政策可能有所差别,但十分幸运的是,一些地域已经实行了这一政策; 然而,若双方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离婚,希望解决婚姻问题的一方能够向另一方目前生活居住地所在的地方法院递交诉讼请求,当对方的常驻地存在于户籍登记地之外时,常驻地应当作为判断其所在地的依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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