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超过37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刑拘期限已超过37个自然日,然而仍未有检方对嫌疑人进行批捕,那么嫌疑人便应该得到立即释放或改变其现有的强制约束方式。
刑拘是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面对其直接监管的案件时,在案件调查过程当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违法者或犯罪嫌凝者实行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益的法律手段。 一般而言,倘若公安机关判定对被拘留人员需求进行捕抓,应在拘留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法院进行审查批准请求。 在非常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可予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曾实施多次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集体作案的重罚嫌疑人员,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则可以最长延长到三十日之久。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逮捕与否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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