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判决有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之后的判决时效,并无固有的标准,它往往受到了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的搜集状况等等。
通常而言,对于那些较为简单的案件,判决或许能够在数个月之内完成; 而涉及到复杂情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 但是,若罪犯为流窜犯人、累犯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的话,那么提起审查批捕的期限便可延长至30日。 此外,在侦查阶段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拘留之后的三天内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如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将这一期限再延长1至4天。 然后,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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