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金银首饰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为表达婚姻诚意而向女方赠送首饰等物品,在二者离异之时,这些贵重物品并不属于财产分割范畴,依然归原实物所有者所有。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此类首饰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 其次,根据社会常识来看,首饰的主要佩戴者通常为女性,民法典尊重和保护妇女权益成为其核心价值理念之一,这也是确立这一规则的重要因素; 最后,因为这类首饰并非家庭生活必需品,而是装饰性质的奢侈品,能购置这类饰品足以证明家境宽裕稳定,因此不对首饰进行分割不会对任何一方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 对于赠送的金饰银器,视为夫妇间的私人性赠予行为,正常情况下无需进行回馈或偿还。 至于彩礼的问题,除非满足法律规定的三种特定情形之一,方可予以退还。 这三种法定情形包括: 两们未能成功履行婚姻登记程序; 虽然已经完成婚姻登记,但实际上未共同居住; 以及强调在婚姻缔结之前给付对方过重的财物压力,以致婚后生活无以为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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