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后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配偶之间并无“自动离婚”这一方式来解除婚姻契约。
婚姻关系的破裂以及解救途径唯有经过既定的程序才能实现,即通过离婚登记或者由司法机构依据法定的权限进行裁决及调节。 因此,即使配偶间处于长期的分居状态,也无法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如果夫妇中的任何一方因情感上的抵触而累计分居住满两年以上,该情况若经法庭审理后判定为不可协调之情形时,则可做出离婚宣判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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