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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还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要解除婚姻关系,理论上说是可行的。
然而,由于有一方并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需要通过法庭诉诸离婚程序。
期望离异的一方可单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当事人当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其对婚姻产生了离异意愿,相关部门便应该承担起调节的职能,或者当事人直接向地方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书。
在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调解是必须要进行的环节;
如果经查证,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那么经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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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