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有权要求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女方处在怀孕状态时,男方依然有权提出离婚,但无论是协商方式还是通过诉讼途径,皆须由双方达成共识。
然而,男方无权独自单方面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即便如此,法院也将对此不予受理。 尽管法律为了确保女方在怀孕及产后恢复期得到适当照顾,对男方在此期间的起诉权利设有限制。 但在特定情形之下,男方的离婚申请仍有可能获得受理。 当然,这一点在司法实务中还有进一步的详细解读。 这里列举了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当妻子身怀六甲之际,男方或许能够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主张: (1)女方在婚后背叛家庭,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致使怀孕,从而破坏婚姻基础; (2)女方在怀孕期间,产后恢复期一年以内,或是终止妊娠六个月之内,男方因女方的行为受到生命危险袭击,或是其合法权益遭受极度侵害; (3)女方有虐婴、遗弃婴幼儿之明显行为踪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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