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离婚协议不满应如何提起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自经正式登记并备案之刻起即拥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性。
这意味着,任何一方当事人在签署了该协定后,未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只能通过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2.当夫妻双方向心协力决定离婚,他们必须共同拟定并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亲自去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来完成离婚的程序。 签字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中需明确载现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关于子女抚育、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议题都需要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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