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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失踪,如何办理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其中一方处于失踪状态的婚姻关系,若欲寻求解除婚姻关系,唯有采取法律诉讼途径方可实现。
具体而言,相关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法院收到后将依法向失踪方发出传票及有关文书之公告通知。
依据法律规定,公告期限届满便可视为有效送达。
随后,法庭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判工作。
若在收悉上述公告通知之前,该失踪方已由法院宣布其为失踪人员,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的,往往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与认可,即予以判定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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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9: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