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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应如何认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夫妻情感破裂的确切解释如下:
1.由任何一方重婚或者与其他人共同居住,重婚涵盖了两个方面,即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却又与他人正式确立婚姻关系;
或是还处于婚姻状态中,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其他公开形式)共同居住生活。
2.另一方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施行或者对于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
3.如果任何一方具有长期酗酒、嗜赌成性或者滥用药物的恶习且屡次教育后仍不能改正。
4.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而引发的分居现象持续超过两年时间。
5.除以上几种情况外,还有其他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感情出现严重裂痕的因素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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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1: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