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女方起诉离婚,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怀孕期内,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所耗费的审理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具体时限会因案件的复杂性而异。
通常而言,若选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从立案之日起需历经三个月方可完成审理工作; 倘若适用普通程序,则需在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审理过程; 如遇特殊情形不得不延长,必须经由法院院长批准,延长期限最多可延长至六个月; 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审理期限者,还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方能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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