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愿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针对离婚达成共识,而另外一方却持有反对意见时,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他需要前往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请求该院裁定是否准许离婚,同时需提供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修复的合理证据。 经由人民法院对案情进行深入调查和开庭审理之后,如果判定情感关系确实已经瓦解,没有任何修复可能的话,并且调解也无法产生效果,那么该院将会批准离婚请求,并依法做出离婚判决书。 在案件的上诉期限内,如果当事人并未就判决结果提出异议或者上诉,那么离婚判决书自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刻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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