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应如何进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在离婚时所涉及到的财富分配问题,我们可以遵循以下的公正程序进行操作:首先,双方面对面地前往拥有相关权限的公证机构,共同提出公证申请;
其次,当这个申请获得到了公证人员的耐心接待和受理之后,他们将对我们带来的离婚财产协议的具体内容展开仔细的审查,以确保其中涉及到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材料完备无误; 最后,当事人需要积极地协助公证人员完成整个公证谈话记录,并且特意在这份记录上面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