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遗失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遗失了结婚证书,便可补领结婚证书或办理婚姻状况证明后再进行离婚处理。
无论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是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协商离婚,皆须具备完整的婚姻证件作为证明材料。 因此,如无法提供已丢失的结婚证书,则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以获取补发的结婚证书或婚姻登记证明文件后,方能顺利离婚。 此时,当事人只需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结婚当时的婚姻登记部门查询婚史记录,获取婚姻证明,并领取新的结婚证书即可。 而若是实际存在的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则需在办理补发证明前先行弥补证书缺失,如果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条件且亦未曾进行过登记,则当事人可直接选择分道扬镳,无需额外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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