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要不要赔偿精神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获得损害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无过错一方皆可依照法律规定向对方索取相应的补偿和赔偿:(1)重婚行为; (2)与第三者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3)对另一半实施严重人身暴力行为; (4)长期且严重地伤害或残忍对待家中其他人员; (5)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情节。 然而,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如若涉及到精神上的困扰和生活上的困苦,另一方应依据其实际负担能力,提供相应的经济和物资支持,以保障患者在分手后仍能顺利度过困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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