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能否因女方患产后忧郁症提出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有权基于女方在生育之后所罹患的抑郁症而提出离婚之诉,但是需要在产子满一年期限后方能启动相关程序。
若未能满足这一条件,则法院将对此类案件不予立案审理。 即便在羁押期间满足了该项条件,法院亦未必会做出离婚的最终裁决,因为女性在生育后所患上的抑郁症并非现代法权制度下用以判定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的法定因素。 在此情况下,男方必须提供充足的客观事实和证据来使法院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方可取得离婚裁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