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患有精神病,夫妻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若对离婚持有异议,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所裁断的离婚案件,其夫妻关系是否解除应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为判断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列举以下几种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如符合其中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且一方坚持提出离婚,经过调解仍无果的,法院可依法判定予以离婚: 1、恋爱阶段隐瞒了自身存在的精神疾病,婚后经治疗也未能痊愈; 2、在婚前已经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选择与其缔结婚姻; 3、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精神疾病,持续且长时间未能治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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