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能否手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定书既可由手写形式完成,亦可通过打印机进行制作,而其必备要素为必须经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确认。
离婚协定书,其术语定义是指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且均为自愿的前提下,就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所达成的并已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庭予以批准的书面协议。 此份协议涵盖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1)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详细身份信息; (2)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立场表示; (3)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详述具体分割方案以及如何执行实施等方面的约定; (4)规定债权及债务的归属以及各自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5)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用数量和支付方式,以及子女探望事宜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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