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婚内财产协议注意事项不能写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撰写婚内财产协议时,有些内容是不能写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避免涉及第三人权益条款:协议不能约定处分他人财产。 例如,夫妻不能在协议中擅自处理属于第三人(如子女、父母等)的财产,因为这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此类条款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违法的财产分配方式是不行的。 比如,试图通过协议逃避法定的债务偿还责任,这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会使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 3.条款需明确清晰:不能写模糊不清的条款。 像只写“双方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却未明确具体财产范围,在实际执行中就容易引发争议。 4.不可剥夺一方法定权益:比如约定一方在离婚时不能主张抚养子女,这剥夺了法定权益,一般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5.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约定离婚时一方需净身出户,这种不合理且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可能不被认可。 总之,要确保协议条款明确、合法、合理,防止后续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内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处分子女名下房产,还企图逃避债务,条款模糊未明确财产范围,且约定小丽离婚时不能主张抚养子女,若离婚小朱需净身出户,后二人闹离婚,对协议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处分子女财产侵犯第三人权益,该条款应认定无效。 2、逃避债务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关内容无效。 3、财产范围不明确,易引发执行争议,影响协议效力。 4、剥夺小丽抚养子女的法定权益,此约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5、净身出户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不被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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