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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应去哪里办理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通常需前往配偶任意一方户籍所属的地方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相比之下,如果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则需要前往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试图和平解决争议,而其具体地点往往是法院位于被告常居地址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的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以及四川省等地,已经允许市民在异乡完成离婚事宜(即在这些地区无需回到原本常居地即可实现离婚)。
就在今年5月19日,我们国家的民政部门对外发布公告,据国务院的决定,自今年的6月1日起,将在我国的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市以及四川省这五个省市开展结婚与离婚登记业务的跨省份办理试点工作。
同时,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武汉市以及陕西西安市也同样会启动该项试点,且此次的试点期限设定在了两年。
对于那些并非来自以上试点地区且户籍均不在当地的中国内地夫妇来说,只要他们能够提供居住证明文件以及各自的户口副本与身份证件,便可在任何一方使用居住证明的发放地的婚姻登记部门依法申请婚姻登记,或者自主选择在其中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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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8: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