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异并不必然要求当事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在双方达成共识、选择通过协议方式实现离婚时,双方需分别前往各自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完成正式离婚程序; 而如若双方因某些问题产生分歧、不得不诉诸法律途径以完成离婚,则原告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其常驻之地的基础级别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其实际长期居住地地址有所差异,则应遵循常住地为主的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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