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身体患有疾病,另一方自然拥有申请离婚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此种情况下的离婚请求。
然而,倘若仅仅因为一方患疾而寻求离婚,除非能够证明双方在此前的夫妻情谊已彻底破裂,否则,法院通常不支持此类离婚诉讼。 在这种情形之下,法院会详细考量诸多因素,如婚姻基础的稳定性、夫妻共同生活的情感状况、导致离婚的具体缘由、现存两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以及有无修复和好可能性等等。 如果通过层层审慎考虑后,法院得以确认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达到破裂程度,那么则会依据相关律法做出判离的决定; 反之,如果无法证实在这些角度上出现了严重问题,那么法院将会坚守其职责,维持原有的夫妻关系,不受任何形式的干预或干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