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不和时如何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感情产生裂痕以致不得不离婚时的相关处理途径有以下几种: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夫妇可以选择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方式来达成离婚这个结果,接着需要二人携手向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的请求,完成三十日的等待期之后,就能够顺利地取得离婚证书了。 然而,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使得二人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的话,当事人便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果后,并且在确认二者的确因为感情问题导致了夫妻之间的关系陷入了不可挽回的地步,那么这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批准二者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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