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地遭遇了离婚纠纷,当面对其中一方坚决不合作、不愿意放手的情形时,您可以寻求相关部门提供的调解服务,或者径直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在法庭通过调解程序介入之后,如果确实认定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无法实现重归于好的可能性,那么,法院便依法做出准许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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