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愿离婚,如何才能实现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婚姻纠纷的一方坚持不愿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可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在向法院提出诉讼以后,经由法院的深入调解与审理判断,若是确诊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已无法挽回,并且双方已失去了继续维系婚姻生活的可能性之时,法院便有权依法作出准许离婚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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