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配偶的离婚申请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一方存在严重程度足以造成婚姻关系实质破裂的精神疾病,此种情况下,他们可有权利申请离婚。
至于另一方若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则双方可自行决定在他精神状况趋于良好之时进行协议离婚程序; 但若非如此,便须依法提起离婚诉讼以获取离婚的合法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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