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要求离婚,应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处理程序:
如果此刻夫妻中的对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愿意接纳,那么他们可以携手共同拟定一份书面版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下共同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 待申请通过后,需要经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才能顺利领取离婚证书。 然而,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应该离婚以及如何离婚等问题尚存在分歧,以至于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时,便只能选择向当地的法庭提起诉讼了。 此时,法庭会主持相关调解工作,在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缓解矛盾的同时,也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和裁决。 如果经过多次调解之后依然无果而终,在确认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前提下,主审法官将有权利批准并宣布两人离婚,为这段关系画上句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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